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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工業廠房外資驗廠安全鑒定報告
1、調查廠房的使用歷史和結構體系。
2、采用文字、圖紙、照片或錄像等方法,記錄廠房主體結構和承重構件。
3、廠房結構材料力學性能的檢測項目,應根據結構承載力驗算的需要確定。
4、必要時應根據廠房結構特點,建立驗算模型,按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和使用荷載的實際狀況,根據現行規范驗算廠房結構的安全儲備。
5、綜合判斷廠房結構現狀,確定廠房安全程度。廠房評定:廠房評定單元的承重結構系統組合項目的評定等級分為A、B、C、D四級,可按下列規定進行:
一、將廠房評定單元的承重結構系統劃分為若干傳力樹。
二、傳力樹中各種構件的評定等級,可分為基本構件和非基本構件兩類,并應根據其所處的工藝流程部位,按下列規定評定:
1、基本構件和非基本構件的評定等級,應在各自單個構件評定等級的基礎上按其所含的各個等級的百分比確定:
(1)基本構件:
A級含B級且不大于30%;不含C級、D級;
B級含C級且不大于30%;不含D級;
C級含C級且小于10%;
D級含D級且大于或等于10%。
廠房評定單元的綜合鑒定評級分為一、二、三、四四個級別,應包括承重結構系統、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圍護結構系統三個組合項目,以承重結構系統為主,按下列規定確定評定單元的綜合評級:
一、當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圍護結構系統與承重結構系統的評定等級相差不大于一級時,可以承重結構系統的等級作為該評定單元的評定等級;
二、當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圍護結構系統比承重結構系統的評定等級低二級時,可以承重結構系統的等級降一級作為該評定單元的評定等級;
三、當結構布置和支撐系統、國護結構系統比承重結構系統的評定等級低三級時,可根據上述原則和具體情況,以承重結構系統的等級降一級或降二級作為該評定單元的評定等級;
四、綜合評定中宜結合評定單元的重要性、耐久性、使用狀態等綜合判定,可對上述評定結果作不大于一級的調整。
廠房外資驗廠驗收檢測鑒定地基基礎的安全性等級評定應遵循下列原則:
1應根據地基變形觀測資料和建、構筑物現狀進行評定。必要時,可按地基基礎的承載力進行評定。
2建在斜坡場地上的工業建筑,應對邊坡場地的穩定性進行檢測評定。
3對有大面積地面荷載或軟弱地基上的工業建筑,應評價地面荷載、相鄰建筑以及循環工作荷載引起的附加沉降或樁基側移對工業建筑安全使用的影響。
7.2.2當地基基礎的安全性按地基變形觀測資料和建、構筑物現狀的檢測結果評定時,應按下列規定評定等級:
A級:地基變形小于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允許值,沉降速率小于0.01mm/d,建、構筑物使用狀況良好,無沉降裂縫、變形或位移,吊車等機械設備運行正常。
B級:地基變形不大于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允許值,沉降速率小于0.05mm/d,半年內的沉降量小于5mm,建、構筑物有輕微沉降裂縫出現,但無進一步發展趨勢,沉降對吊車等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基本沒有影響。
C級:地基變形大于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允許值,沉降速率大于0.05mm/d,建、構筑物的沉降裂縫有進一步發展趨勢,沉降已影響到吊車等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行,但尚有調整余地。
D級:地基變形大于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允許值,沉降速率大于0.05mm/d,建、構筑物的沉降裂縫發展顯著,沉降已使吊車等機械設備不能正常運行。
二、當地基基礎的安全性需要按承載力項目評定時,應根據地基和基礎的檢測、驗算結果,按下列規定評定等級:
A級:地基基礎的承載力滿足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要求,建、構筑物完好無損。
B級:地基基礎的承載力略**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要求,建、構筑物可能局部有輕微損傷。
C級:地基基礎的承載力不滿足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要求,建、構筑物有開裂損傷。
D級:地基基礎的承載力不滿足現行地區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規定的要求,建、構筑物有嚴重開裂損傷。
三、當場地地下水位、水質或土壓力等有較大改變時,應對此類變化產生的不利影響進行評價。
四、地基基礎的安全性等級,應根據本標準*7.2.2條至7.2.4條關于地基基礎和場地的評定結果按較低等級確定。
五、地基基礎的使用性等級宜根據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使用狀況評定。
六、根據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使用狀況評定地基基礎使用性等級時,應按下列規定評定等級:
A級: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的使用狀況良好,或所出現的問題與地基基礎無關。
B級: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的使用狀況基本正常,結構或連接因地基基礎變形有個別損傷。
C級: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的使用狀況不正常,結構或連接因地基變形有局部或大面積損傷。